各系、所、室:
现将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合理安排因公办理时间。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按照学校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期末有关工作及寒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教学工作于2017年1月13日结束,各位教师应在1月20日18:00时前完成学生成绩上网、登录、打印及存档工作。
二、学生放假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月17日。2月18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行课。
三、教职工放假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月15日。2月16日正式上班。
四、各学工室应在学生离校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相关安排,防止出现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使学生安全度过寒假。
五、在寒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送温暖、迎新春”工作,把走访慰问困难教职工和贫困学生的工作落到实处。对寒假不离校的学生,学院学工室应给予热情关心,做好相关安排,使其能在校过好春节。
六、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要按照学校要求,全面进行一次文件整理归档及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假期中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盗和治安保卫工作。
七、根据工作安排,寒假期间人事处印章使用时间为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上午9:00-11:30。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开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及准假证明,请近期需要上述证明的教职员工于1月18日前办理。
八、寒假中各单位必须严格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责任到人;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负责处理急办事务。学校将对各单位值班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