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电动车违法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切实保障学院广大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现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遵守学校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将电动车电池带到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室内场所充电,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禁止在学院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3. 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的态度,及时报告学院或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4.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
即日起,学院将不定期开展电动车规范停放与充电管理检查,对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将及时制止并对违规电动车报学校保卫处处置。
特此通告。
资源与安全学院
2023年9月25日